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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统计调查体系的配套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原定于2003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因受非典影响未进行),与计划在2005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工业普查和2006年开展的第三次基本单位普查合并,纳入建筑业普查,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04]4号)精神,示范区决定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安排,进行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可以全面掌握示范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数据库系统,对研究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改进宏观调控、开拓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也有重要作用。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示范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2004年12月底前为普查的准备工作阶段;2005年1月—5月为普查登记阶段;2005年6月—9月为普查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为数据发布、资料出版和开发应用、普查工作总结和评选表彰阶段。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经济普查是一次全国性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省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示范区管委会决定成立杨凌示范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发展计划局(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请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示范区财政厅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示范区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示范区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杨陵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示范区质检局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和示范区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凡在示范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和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
  杨凌示范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冷劲松 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何向东 管委会主任助理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示范区统计局局长
  张少文 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杜 江 杨陵区常务副区长
  袁鸿马 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副局长 编办副主任
       陈胜明 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利 示范区国税局副局长
       姚 红 示范区地税局副局长
       叶夏春 示范区工商局副局长
       张桂存 示范区质量监督局副局长
       姚忠臣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副局长
       王巨仓 示范区外事旅游局局长
       杨战社 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局长
       罗航海 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梁侃智同志兼任。

信息来源:杨凌公众信息网
发布人: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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