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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问题解答(一)
作者:佚名

  1、异地产业活动单位的地域界限如何确定?
  答:按照国规定,异地产业活动单位的地域范围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界,跨县(市、区)就属于跨地区。
  2、经济开发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如何确定?
  答:各市、县应以省上审定下发的行政区划代码为准,经济开发区不单独赋行政区划代码。
  3、军工企业的清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如何进行?
  答:清查摸底工作由县(市、区)一级普查机构按在地原则统一组织。普查登记工作由地市一级负责,报表上报到地市一级普查机构。
  4、劳改系统的单位如何进行普查?
  答:不作特殊规定,同其他单位一样,按在地原则进行普查。
  5、县武装部如何普查?
  答:由军队组织普查。
  6、中国电信、移动、网通、联通等公司在乡镇设立的代理所如何普查?
  答:不单独作为一个单位,将其经营活动归到县一级分支机构一并登记。
  7、类似于行政单位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财务合在一起无法分开,如何处理?
  答:无论财务是否能分开,该事业单位都应作为法人单位单独填表,财务指标可按人员比例分劈填报。
  8、乡镇党委和政府财务在一起,是按一个单位,还是按两个单位登记?
  答:乡镇党委和政府若同属于一个法人,就按一个法人单位登记,若分别属于两个法人,则按两个单位登记,财务指标按人员比例分劈。
  9、村办小学是否属村委会的产业活动单位?
  答: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况处理。首先看村办小学是否符合法人条件,若符合,就应作为单独的法人单位处理,否则为产业活动单位。其次,在确定村办小学是产业活动单位的情况下,再按村委会和县教育部门的出资比例大小来判断它属于村委会的产业活动单位,还是县教育部门的产业活动单位。
  10、垮地区的连锁店如何处理?
  答:跨地区(跨县、市、区)的连锁店分两种情况处理,若具备法人资格(如加盟店),就单独作为法人单位处理;若不具备法人资格,则作为其在异地总店的产业活动单位处理。
  11、建筑企业所属的在注册地以外的工程处(项目部)如何处理?
  答:在异地的工程处(项目部)作为该建筑企业的产业活动单位。
  12、普查期内已在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但未发生经济活动的单位是否要填报普查表?
  答:要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属性指标必须填,数量指标能填多少就填多少。其他表不填。
  13、在同一个摊位,在不同时间有两个个体经营户分别经营,如何处理?
  答:应作为两个个体经营户进行登记。 
  14、企业在普查期当年破产,但法院未下达判决书,如何处理?
  答:仍应作为一个单位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其中属性指标必须填,数量指标能填多少就填多少。其他表不填。
  15、县级石油公司以及石油公司下属的加油站如何处理?
  答:按照国普办有关中石油等公司所属的“原为法人企业,但重组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仍视为法人企业”的规定,县级石油公司应视同法人企业,其下属的加油站应作为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16、商场中个人承包租赁柜台如何处理?
  答:不作为个体经营户处理,可将其经营活动纳入商场整体经营活动中,由商场统一填报普查表。但是,在培训时应向商场讲清楚,商场的营业收入中应该包括承租者销售货物得到的营业收入,而不能仅包括其上缴的租赁费(或管理费),其他财务指标类同。
  17、第一产业法人单位附属了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单位,在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时,营业收入指标如何填?第一产业法人单位本身是否也要填产业活动基本情况表?
  答:只填其附属的第二、三产业单位的收入,不包括其本身的收入。
  第一产业法人企业本身不填产业活动基本情况表。
  18、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如何划分法人单位?
  答: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的各组成部门分别作为一个法人单位;人大和政协分别作为一个法人单位。
  19、街道的党工委、共青团和妇联如何划分法人单位?
  答:并入街道办事处统一作为一个法人单位处理。
  20、县级电力局为产业活动单位,其下属的电管站如何处理?
  答:电管站不作为一个单独的单位,可将其纳入县电力局统一作为一个产业活动单位。
  21、县级移动、联通营业部以下的营业点是否也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答:不作为。营业点应并入县级营业部统一作为一个产业活动单位。
  22、二、三产业法人单位附属的第一产业产业活动单位是否要填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表?   
  答:要填。其目的是为了从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将所含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的营业收入剔除掉。
  23、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事业单位是否作为普查对象?
  答:按照国民经济行业标准规定,农林牧渔服务业应为第一产业。因此,如果其没有附属二、三产业活动单位,则不应作为普查对象;否则应作为普查对象。
  24、个体经营户业主是否也要视为雇员,估算雇员报酬?
  答:要。
  25、领取一个法人营业执照的宾馆、饭店是划为住宿业,还是划为餐饮业?
  答:应以主营业务来划分。住宿收入占的比重大就划为住宿业,否则划为餐饮业。
  26、601表中的“联系方式”栏是否必须填?
  答:必须填。若没有固定电话,可填移动电话号码。
  27、对于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区,在确定抽样样本时,能否按街道办事处分别进行排序?
  答:可以
 

 

信息来源: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
发布人:hui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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