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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用水 |
受理客户用水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供水方案;用户缴纳费用和签定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接水 |
按照市政定额4类工程收费 |
2001年市政定额 |
刘新社
13389217735 |
王领顺
13389217726 |
1、违反承诺时限的,向客户做出解释和赔礼道歉,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的,扣发责任人当月工效工资的15%,并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3、在维修和施工中故意刁难用户,吃拿卡要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工资,调离工作岗位或寓意辞退;
4、发现水表多抄或少抄一次,扣责任人60元。
投诉电话:
87088689
监督电话:
87036850
87036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