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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承诺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

承诺时限

违诺处罚

投拆监督

计量检定、维修

主动、热情、便捷

对送检的计量器具,检定、维修期不超过2个工作日,超出检定、维修能力的,协助联系上级部门及时检定、修理。

1、服务态度不热情、不耐心、不周到的,1次给予批评;2次在大会检讨,年终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3次待岗学习。2、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承诺任务的,1次大会检讨,2次调离工作岗位。3、对省局、管委会和局里制定的优惠政策顶着不办,给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待岗。4、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制度的,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重者报请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局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服务投诉和违诺处理。接到投诉,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期内处理完毕的,必须及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做出解释。

投诉电话:7035400

局长电话:

7035590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科学、公正地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本局有检测能力的,出据检验报告不超过5个工作日,委托检验不超过8个工作日。

代码办理

设专人在政务大厅办公,及时快捷的审核办理。

代码手续齐全不超过2个工作日;如遇网络不通等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标准制定、备案

实行一条龙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制定标准不超过15个工作日;办理标准登记备案,资料齐全不超过2个工作日;随时为企业提供标准资料咨询、查询服务。

受理消费者投诉

对投诉案件及时进行查证,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确保结案率100%

答复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锅容管特”设备安全使用证、特种工操作证办理

实行办班培训与办证一条龙服务,对考核合格的给予及时办理

符合规定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