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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各局业务职能和人员调整的通知
  示范区各招商局,各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招大商、引外资、建集群”的招商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招引外资和省内外大企业、大项目的工作力度,管委会主管领导主持对招商各局的机构、职能、人员进行了调整,结合近期招商各局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现将调整后的示范区招商各局业务职能和人员构成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商各局人员名单

  (一)招商一局(外资局)及招商信息中心
  局长(兼招商信息中心主任):李春安
  副局长:明 涛
  工作人员:
  招商一局:张新国 苏 超
  招商信息中心:贾少斌 张晓娟 李 瑛
  (二)招商二局(南方局)
  局 长:申忠海
  副局长:薛慎民(正处)
  工作人员:安永辉 徐 菁
  (三)招商三局(北方局)
  局 长:桂党会
  工作人员:吴艳侠 何建刚 宋党辉
  (四)招商四局(西部局)
  局 长:贾 强
  副局长:宋 妮
  工作人员:张 镇 曹 兰

  二、招商各局的职能分工

  招商一局:主要负责示范区的外资招商工作。
  招商二局:主要负责面向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华中地区等南方区域的内资招商工作。
  招商三局:主要负责面向环渤海地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等北方区域的内资招商工作。
  招商四局:主要负责面向省内、成渝地区等西部地区的内资招商工作。

  三、招商各局的业绩划分原则
  
  (一)各招商局要严格按照区域划分开展招商工作,同时鼓励跨区域信息共享和协作;
  (二)以后各局跨区域获得的招商信息(或跟踪落实的招商项目)应当提供给负责该区域的招商局。招商成功后,双方原则上按30%和70%的比例计招商业绩,即给负责该区域的招商局计70%的招商业绩,提供信息一方计30%的招商业绩;
  
  四、其他事项

  (一)区域划分调整以前,各局跟踪的已经签约或落地的跨区域项目由各局近期提出项目清单,经确认后继续由该局负责跟踪服务,计入该局招商业绩。
  (二)本通知下发后,涉及跨局调动的工作人员尽快与原单位办理工作、财务、资产等有关事项移交和结算,于4月3日前到新部门报到,并按照示范区人事局要求办理聘用合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