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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把“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工作落实到位,提高我院服务质量,切实搞好优质医疗服务,提高患者对我院服务满意度,进一步加强对随访患者规范管理,以塑造医院良好形象,使医院真正成为“百姓放心医院”。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精神要求,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随访责任 医务处主任作为督查随访工作的责任人,各科主任作为实施随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好对出院患者随访工作,确保患者对医院服务质量满意。 二、随访的要求 1、科室必须做好随访病人登记记录,不断积累丰富临床经验,从而确保疾病诊治效果,提高治愈率。 2、各科室随访出诊率必须达到本科室本月出院总病人数的30%。 3、科室主任根据病人出院时的病情特点,确定初次随访时间和随访的患者。随访形式可以多样,如电话、信件随访等,但必须确保30%的上门随访。主管医师应认真填写随访患者登记表,经科主任审核后交医务处,医务处按照要求安排科室随访具体时间,统一派车外出随访。 4、对在区院士、劳模、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教授等病人,必须由科主任和主管医师亲自随访,必要时院领导、医务处参与随访看望。 5、随访医师出诊时必须衣帽整齐、佩戴胸牌、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详细询问病人出院后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同时指导患者出院后的健康教育,并让患者本人填写随访记录。 三、随访奖惩 1、医务处每月底对各科的随访病人工作进行汇总、督查,并按以下规定将检查结果纳入本月奖金核算之中。随访完成任务者,给予量化考核奖励5分。否则,按未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进行扣分,完成任务不足(≤)50%扣5分,超过50%但不足(≤)80%扣3分,不足(≤)90%的扣2分。 2、年终医务处将总结各科随访病人工作情况,对随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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