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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合理安排经费支出,杜绝不合理开支。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财务工作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会计主要负责财务管理计划和资金筹措,票据印件管理,资金使用审核监督,单位预、决算以及会计档案整理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出纳主要负责现金使用情况。财务工作要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款相符。
  四、专用票据实行专人管理、专票专用的原则,做到及时登记、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五、票据领用人员对收取的费用,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对已使用完的票据要及时办理交款清票手续,票管员要逐份审核存根,认真填写票据封面结报情况,并互相盖章。作废的专用票据必须保存完好,严禁自行销毁。
  六、票据未按规定日清月结和办理交款手续的、票据使用完不及时清结者、票据或现金丢失,按财经纪律处理,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七、财务人员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半年向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财务情况,年终在全体同志会上通报全年财务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