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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郑小玲 电话:87035961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承诺责任人

分管领导

违诺处理

开业

办理

零售药店开办:申请人出具申请书,提供从业人员、营业场所、仓库资料。自收到开办申请之日起按法定期限在正常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筹建的书面决定。

手续和材料完备在30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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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润润

87035961

李新龙

87035969

 

1、违反承诺,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通报;

2、因违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月津贴;

3、有行政不作为行为的,调离工作岗位。

 

 

 

 

 

 

 

 

 

 

 

 

 

 

 

 

 

 

 

 

 

 

投诉电话:

87035961

监督电话:

87036986

检查验收:申请人填写许可证申请表,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文件,企业质量管理文件、设备目录、经营承诺书。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按法定期限在正常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手续和资料完备在15日内办理。

朱新元

87035962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申请人出具变更申请书,填写申请表,提供企业法定证明文件。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按法定期限在正常工作日做出决定。

手续完备在15日内办结。

详见文件

陕价费

调发[2001]

80

(续表)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承诺责任人

分管领导

违诺处理

注册

登记

医疗器械注册产品资料受理:申请人出具申请书,填写受理注册表。提供企业法定证明文件、产品标准、检测报告、质量管理文件、产品说明书、资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手续和材料完备,受理后在30日内办结。

2000/

财综字

[2000]

15

印润润

87035961

李新龙

87035969

同上

医疗器械注册产品许可证发放:经对企业提供的法定证明文件、产品标准、检测报告、质量管理文件、产品说明书、资料真实性保证声明审核、论证和现场检查合格,发证。

朱新元

87035962

市场

监管

对药械及有关证据资料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从查封、扣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7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案件处理依照法规有关规定按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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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梅

8703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