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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标准
  为进一步打击烟草违法案件,特别是制售假烟网络案件,净化杨凌卷烟市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陕西省烟草专卖局要求,对举报涉烟违法案件的有功单位或人员,我局将给予经济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 举报费:举报案件经查实,属真烟(含真品走私烟)、烟叶、嘴棒、丝束、盘纸、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的,按案值的10%支付;假冒商标卷烟按85元/件支付;制假烟机按2-7万元/台支付(烟机类型为YJ13卷烟机、YJ14卷烟机、YJ22接装机、YJ23接装机、3000型包装机和嘴棒成型机及其高低档卷烟设备)。
  二、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一经处理,立即兑现,并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
  举报电话:029-87012252
  举报短信:106573000113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