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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为了切实在全区旅游行业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真正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有效处置旅游行业各类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切实保证中外游客和旅游行业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旅游公共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

    围绕示范区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按照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活、运转高效的思路,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内旅游行业各类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旅游行业管理水平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游客和旅游行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旅游公共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游客和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建立健全全行业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示范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旅游企业一把手负总责,产权归口管理,大型活动谁审批谁管理,饭店星级评定、复核和景区、旅行社等级评定、复核要从严执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等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明确本单位应急救援负责部门、分管领导、相关职责及通信联络方法;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现场保护、维持秩序、处置险情、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应急救援的组织、物资(含装备、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的专业技术支持;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  

3、反应快速,处理果断。应急处置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建立反应救援网络系统。要确保对突发公共事件反应迅速、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灵敏快速、果断有效。

三、旅游公共安全主要内容和涉及的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区旅游或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或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事故,在旅游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燃气爆炸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疫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食品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在旅游企业经营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四、建立组织指挥体系,明确职责

    1、建立长效公共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充分体现其牢固、严谨、灵活、高效的管理,确保在实战条件下有效运转。组织体系由杨凌示范区旅游局、各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旅游区(点)、农家乐协会、车船公司和其他旅游接待服务单位组成。示范区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居仓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马文华、刘仲山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外事旅游局,由张正伟同志具体负责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各旅游单位要成立相应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报示范区外事旅游局备案。

    2、按照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明确机构内部各岗位的职责、权力和义务,真正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人,指挥顺畅,应急处置有力。

    3、机构设置和体系的建立要以应对突发事件全过程为主线,明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上报、求助、施救、善后处置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协作关系。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类事件应参与的部门与职责,保证有效施救和联动。

    五、落实预防、预警机制和责任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公共安全应急教育,建立预警技术信息平台,保证应急处置纵向、横向、对内对外信息传递对称、高效、快捷,使得一旦有事,保证应急指挥系统启动迅速、运转正常。

    2、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预防、预警、自救处置能力。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建立应急队伍,担负本单位的应急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责任,配合政府部门的抢险救灾活动。

3、加强区内旅游公共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安全信息报告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信息上报程序和发布规定,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六、技术储备与保障

    1、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通过对安全应急预案的宣传学习,使旅游企业每个员工都能了解预案的全部内容,熟悉报警和传递公共安全信息的程序和渠道,培养和建立公共安全观念。

    2、做好安全培训。要从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开始给职工上好公共安全课,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教育职工建立公共安全意识,有效实施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

    3、领导、骨干先培训。各级领导、应急管理人员和单位应急骨干上岗前要进行专题培训,要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安全预案全部内容,并熟练运用。做到会组织、会指挥、会操作运用。

    4、做好演习、演练。针对单位实际,制订每年公共安全处置的演习、演练计划,按实战要求组织实施。并对演练场所、场次、范围、内容、组织指挥能力等作出评估总结。

    七、旅游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根据单位实际,制订完善应急处置程序,一旦有事,按程序运作,保证施救有序有效。

    2、发生和遭遇公共安全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并以快捷的方式,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和示范区外事旅游局,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相应措施等。同时,立即启动本单位公共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3、要全力配合救援机构和相关部门的救援工作,顾全大局,服从统一指挥。

    4、对需要保护现场的事故要加强现场保护,为有关部门勘察提供保证。必要时要协助相关部门控制事态扩大,避免对社会和群众造成影响、伤害。

    八、善后处理

    1、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评估和查处工作;

    2、积极配合做好事故及事故所涉及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落实保险的各项赔付;

    4、做好公共事件处理的总结和改进应急预案的有关工作。

    九、监督、检查与考评

    1、对公共安全预案的制定、宣传、培训、落实等工作,示范区旅游局对各旅游单位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考评制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渎职、玩忽职守、临阵脱逃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