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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调入程序:经有关会议及部门同意聘用—发调档函(处级干部、公务员、副高职称人员由示范区人事局发函;其他人员由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发函)—审查档案—发出调令—接收关系(审查有关手续,包括社保)—核定工资标准。
人事调出(退休)程序:在示范区人事局领取《调出(退休)人员办理手续清单》—工作移交—在有关部门盖章签字—交清办公用品—结清财务、经济手续—人事局审核—转出各种手续。
文件依据:1、《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聘用工作人员办理手续工作程序》(杨管人劳发[2002]66号);2、《关于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离岗退休时办理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杨管办发20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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