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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估的通知
陕工交发[2008]29号
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
 
  各设区市经委、工交(业)办、工业(经)局,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省级有关部门,各行业办,各有关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为加强陕西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我省技术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功能与示范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自1993年以来经原省经贸委等三部门和经省工交办等六部门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具体要求
  (一)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报送工作总结(近3年来)及评价材料,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只需报送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评价材料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请各市、各部门认真组织好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估工作,对企业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于5月20日前将企业的工作总结和评价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工业交通办公室。
  三、评价结果
  依照《陕西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对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估审核,并将评价得分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淘汰。
  联系人:李钰       联系电话:029-87291833
 
附件:1.《陕西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技术中心  评估  通知

 
附件1:
 
《陕西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需要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以全面总结上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涉及企业秘密可作技术处理)。
二、企业主营与国内同行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应涵盖企业主要产品介绍及技术水平在行业、我省及全国的地位。
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情况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合作创新情况(产学研之间、企业之间及国际合作情况)、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
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情况。
五、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附件2: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定量数据名称
单位
数据值
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
 
2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3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4
(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5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万元
 
6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万元
 
7
(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8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其中: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
 
 
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
 
9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10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11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2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万美元
 
13
企业职工总数
 
14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5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16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17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万元
 
18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9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20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21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22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23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24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数
 
25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26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27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28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29
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数
 
30
企业获得的陕西或中国名牌产品数
 
31
获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陕西(中国)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