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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商业贿赂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有效地遏制了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工商所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各职能科室和工商所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商业贿赂案源信息库。向社会公布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各工商所设立投诉举报箱,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收集所获取的线索形成案源信息库,同时将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问题,也一并纳入案源信息库。并组织力量从案源信息中排查,确定查处重点。
   三是加强重点检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特别要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领域和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一方面是面向社会,特别是面向企业;另一方面是面向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强化培训,提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要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


   杨凌示范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