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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治理药械行业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成立了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该项工作的意义、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予以明确,并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4月13日,召开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通报省局治贿工作会议内容,传达会议精神,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5月16日,召开了示范区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全体药监干部、全区涉药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新闻媒体参加了动员大会。会上,纪检组长李新龙对全区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郑小玲局长作了动员讲话,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及工作原则。
   四是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局领导带领办公室同志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为更深入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奠定了基础。


 杨凌示范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