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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杨陵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杨陵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处理与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任 博 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副组长:董胜利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蒋辉昌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芳琪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高 旭 区纪委副书记 成 员:尚国智 区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 曹甫生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靳志玺 区反贪局局长 王智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符国春 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张昌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侃智 区国土局副局长 杨小岗 区城建局副局长 景文社 区经贸局副局长 王宁宁 区卫生局副局长 刘展国 区审计局副局长 朱 平 区法制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胡芳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李雪同志担任副主任。 杨陵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监督电话:87012314。
杨凌示范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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