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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示范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示范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示范区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处理与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安 宁 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静波 示范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董立民 示范区监察室副主任、审计局局长 杨芳乾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养锋 示范区财政局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战社 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秦安 示范区发展计划局局长 薛增召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主任 姚忠臣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副局长 郭军政 示范区公安局纪委书记 刘建民 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郑小玲 示范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文军 杨陵区法院院长 成永涛 杨陵区检察院检察长 杨鸣放 银监会杨凌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董立民同志兼任。 杨凌示范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举报电话:87036950;举报信箱:ylzhb@yangling.gov.cn。
杨凌示范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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