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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规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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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纪函〔2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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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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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委,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下发后,示范区党工委印发了学习贯彻《规定》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2007年7月13日起,由示范区纪工委牵头,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取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工作安排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二、查看工作安排情况记录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表等相关资料。
三、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贺群 电话:87036783
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200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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