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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关于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的通知
杨纪发〔2007〕 号
  杨陵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基层纪委:
  现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随文下发,请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做好贯彻落实。

  2007年2月12日


         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

  2007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惩防体系、改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党工委的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建设党风正、干群和、社会稳的和谐奋进新杨凌提供有力保证。
  一、2007年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和谐杨凌建设。
  要从科学发展观的立场和观点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党工委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策、部署,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重点,紧紧围绕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调整经济结构、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监督检查,防止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完善和落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关于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讲话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要落实责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为党员干部做表率。二要加强教育。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教育的中心环节,与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紧密结合,促进领导干部主动改掉不良作风,自觉培养和发扬优良作风。三要完善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治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从政和党内监督等一系列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督促领导干部落到实处。四要强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各级党政组织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江泽民文选》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三是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和农村的“六进”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管理,决不允许对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规定,严禁顶风违纪或借换届之机为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严禁购买豪华越野车,严禁党政机关和执法执纪部门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住房,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娱乐形式敛财。
  要继续执行中、省和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等不正之风。要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增强财政预算观念,坚决清理纠正单位私设“小金库”、超预算胡支乱花的问题。
 (三)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对腐败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查处案件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认真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继续推行《信访双向承诺制度》、《属实名举报制度》、《信访问题调查反馈制度》等。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合理的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处理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既要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又要注意鉴别分析,防止错告诬告,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注重信访和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辩证地看待问题,合情合理地处理问题,即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又要讲究政策和策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要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为干事创业的干部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分清信访举报与蓄意诬告,区分工作失误与严重违纪,批评教育轻微违纪的,严肃惩治腐败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法规制度,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与有关资质、资格审查相结合的监管办法,推进改革,综合治理,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纠建并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深化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健全教育收费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严格规范农业用水用电等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继续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度,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加强廉政教育,上半年重点对农村两委会负责人、纪检委员进行廉政培训。建立完善乡、村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创新民主公开、民主管理的方式方法,推行村财民理乡镇监管制度、村务公开提问制度,坚决纠正“暗箱操作”、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支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等问题。
  (五)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继续清理精减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和监督,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堵塞“小金库”资金来源,进一步完善财务支出“双审双签”制度,防止胡支乱花。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把深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推进。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完善和规范警示训诫防线长效机制。把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的有效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认真落实党工委《关于全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警示训诫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制度,规范运行程序,促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制度化。要加大实施力度,不断拓宽警示训诫的范围和领域,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延伸,向勤政建设拓展,深化警示训诫防线的综合效果。
  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和权力行使,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环境保护、招标投标、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进行执法监察,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认真落实《杨凌示范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当行政、违规违纪行政。
  二、做好今年工作的几点要求
  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党政组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部门要各负其责。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又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为载体,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大胆监督,放手工作,使监督工作重心下移,监督关口前移。
  (二)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门的执纪监督机关,纪检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自觉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做到清正廉洁执纪。要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整体素质。要带头发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