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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宏军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杨管国土资发〔2008〕11号

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示范区土地执法监察支队):
  根据示范区人事局《关于王宏军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杨管人劳发〔2008〕58号)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决定聘任:
  王宏军同志为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示范区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副主任(副支队长)。
  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2008年8月算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工作 职务 聘任 通知
抄送: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2008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
主办单位: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电话:029-87036900 E-mail:office@yangling.gov.cn
技术管理: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电话:029-87030809、87031111 传真:029-870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