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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批准发布〈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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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国土资源局、文化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
现将住房和建设部、国土资源局、文化部《关于批准发布〈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2008〕74号)转发给你们,该指标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主编单位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出版单位为中国计划出版社。
陕西省建设厅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陕西省文化厅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关于批准发布《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国土资源厅(局)、文化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
根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关于请组织编制〈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等三项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建办标〔2004〕54号)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2008年6日1起施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文化部负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间 国土资源部 文化部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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