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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分片包干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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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实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监察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国土厅《关于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分片包干责任制度的通知》(陕国土资执法[2008]18号)精神,结合杨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深入贯彻中、省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和改革的方针政策,以保护资源、规范管理、促进发展为目标,以严肃查处、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手段,以遏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案率为突破口,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务求实效,逐步实现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由乱到治的根本性改变,促进杨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区片划分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分片包干责任制度由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宁岗、杨陵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罗蕴华总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副调研员吴三民、杨陵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胡志谦直接负责,两级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分工如下:
王宏军、郭锐、王恩世负责示范区规划区(李台乡)和五泉镇区域;
李小林、辛伟、陈青俊负责杨村乡和大寨乡区域;
张霞、赵君负责街道办区域。
三、责任和要求
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分片包干责任制度,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制度,切实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降低和控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案率等指标。严格坚持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把事前预防作为执法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动态巡查、建立监督信息网络、拓展举报渠道、利用媒体监督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防范和纠正,力争把违法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责任。狠抓制度建设与落实,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执法责任制、动态巡查制和执法监察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实行领导包片、包案等办案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
(三)注重实效。把有效降低和控制发案率等各项指标,促进国土资源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作为主要目标,严把用地预审、审查报批、行政许可、市场监管、严格执法等环节,逐步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严肃查处。切实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力度,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公开曝光,联合办案等手段,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逐步建立上下协同机制和横向联动机制,加强同公、检、法、纪等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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