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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关于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通知
            杨管国土资发〔2008〕8号

杨凌斯图华纳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及置换合同的报告》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06-15号》及《置换合同》,并退还你公司交纳的土地出让金200万元,并对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注销,请尽快协商示范区财政局退款事宜。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合同解除 通知
抄送:示范区财政局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2008年5月4日印发
                         共印5份
主办单位: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电话:029-87036900 E-mail:office@yangling.gov.cn
技术管理: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电话:029-87030809、87031111 传真:029-870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