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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杨管国土资发〔2008〕7号



杨陵区国土资源局、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
  现将《杨凌示范区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杨凌示范区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方案

  为了巩固和扩大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继续对土地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保证杨凌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持续好转,按照省厅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
  一、目标任务
  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的目标是:严格控制新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数量,降低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发案率、降低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宗数和土地违法违规用地面积,提高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制止率和查结率,2008年杨凌新发生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案件的宗数、面积与2007年相比较分别下降20%以上。
  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的任务是:全面清理清查2008年以前的违法违规用地,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妥善查处遗留问题,坚决严厉打击新发生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查处纠正和各项处罚的落实任务。突出做好“四自查四对照”工作,即自查百日行动清理清查工作是否存在遗漏现象,对照清理清查是否彻底;自查违法违规案件是否得到查处,对照案件查处是否依法依规;自查违法违规案件各项处罚是否落实,对照各项处罚是否体现了法律的惩戒精神;自查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对照长效机制是否把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二、组织形式
  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采取以杨陵区为主,示范区重点抓好案件查处年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指导和督察工作,查处在全区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三、时间安排
  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从2008年3月15日开始,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3月15日至4月5日)。杨陵区国土资源局对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工作机构。
  第二阶段:自查梳理阶段(4月6日至5月15日)。对全区内百日行动以来的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望”,自查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完成自查梳理报表填报,确定典型案件名单。
  第三阶段:查处纠正阶段(5月16日至10月31日)。对自查梳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并且做到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尤其是对百日行动以后新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坚决措施,从重、从严、从快依法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11月1日至11月15日,对全区内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进行检查考核;11月16日至12月10日,迎接省厅对杨凌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进行的检查考核。
  四、工作措施
  坚持不懈地打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继续对土地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打击和惩戒力度,在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中,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降,严防死守,进一步阻止土地违法违规出现新的反弹。
  (一)实行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一把手”负责制。为了确保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取得实效,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成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工作领导小组,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宁岗任组长,副调研员吴三民任副组长,成员有辛伟、王宏军、张霞。
  (二)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国土资源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将2008年新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宗数、面积比例下降20%以上的目标刚性化。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规违法用地的重大典型案件,一经查实,将公开曝光。对出现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加重处理。
  五、几点要求
  (一)结合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管理用地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把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列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广泛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把依法管地、依法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转化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减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二)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深化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势必涉及过去遗留的一批违法违规问题,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要紧密地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好、消化好遗留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促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做好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实现全区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秩序的持续好转。加快建立健全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合协作长效机制,形成威慑,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长效机制,公开曝光、公开处理典型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强化上下分工协作长效机制,严格执法监察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和奖惩,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奖惩分明,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水平,坚决消除有案不报、压案不查、责任不明、执法不力的现象,彻底扭转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案件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





 主题词:国土资源 执法监察 通知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4份
主办单位: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电话:029-87036900 E-mail:office@yangling.gov.cn
技术管理: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电话:029-87030809、87031111 传真:029-870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