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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按照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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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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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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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 |
高新初中以东、加气站以西 |
85.8亩 |
限价住宅 |
≤2.0 |
≤26% |
≥30% |
70年 |
1500 |
16万元/亩 |
现状出让 |
停车位:≥0.8车位/平方米;日照采用大寒日3小时标准 注:详细规划指标详见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为自然人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15日至2008年5月5日,到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28室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5月5日,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28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5日12: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5日18: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会拟定于2008年5月6 日在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举行。
七、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单位不足三家,则转入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它需要特别公告的事项:
1、本次土地公开出让用途普通住宅,限定多层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600元/平方米,小高层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200元/平方米,并在小区内配套建设幼儿园一所。幼儿园具体建设规模以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审批为准。
2、本宗地内有示范区北片水系通过,竞得人对于整个小区的开发建设不得涉及改变水系功能。
3、本宗地内有省级天然气长输管线、示范区天然气分输管线通过;根据规划,两管线需迁移至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规划的路线,其中天然气长输管线迁移费用由示范区管委会承担,示范区天然气分输管线迁移费用由竞得人与示范区天然气公司协商解决。
4、竞得人须在2008年6月份动工建设。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28室
联 系 人:辛伟 王宏军 联系电话:87032600 87033529
开户单位: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 帐 号:20389848094001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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