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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管理 |
办理
国有
土地
设定
登记 |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地籍调查及审核;3、审批;4、发放土地证。
需提交资料:土地出让金交清证明、总平面图、测量成果表及地籍宗地图、企业营业执照等。 |
办结时限:资料齐全无误30个工作日(含公告15天) |
权属调查费:党政机关团体及全额单位2000㎡(含2000㎡)以下按200元收取,每超过500㎡加收25元,不超过700元。
自收自支单位及企业1000㎡(含1000㎡)以下按100元收取,每超过500㎡加收40元,不超过4万元。
差额单位5000㎡(含5000㎡)以下按300元收取,每超过500㎡加收25元,不超过1万元。
城镇居民100㎡(含100㎡)以下按13元收取,每超过50㎡加收5元,不超过30元。 |
国土
籍字[199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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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伟
13389237592 |
王西宁
87036893 |
后果者予以辞退。
3、向办事人或单位吃拿卡要的,经核实,按党纪、政纪以及《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投诉电话:
87036906
监督电话:
8703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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