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杨陵区委副书记 李海燕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继承社会进步和促使文化发展、物质发达的最新生和鲜活的力量。其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注重抓好青少年学生的社会教育和自强品质的养成,对于他们成长成才必将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当前,在青少年学生的教育中,普遍存在着家长不愿让孩子与外界接触,怕“受到欺侮”和“染上不良习气”。而当前教育又属“应试教育”,老师多是在文化课的学习上给学生加压,不愿组织他们更多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学生依赖心理加重,缺乏与外界联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信心和勇气。导致他们尽管实际年龄增长了,但心理年龄却停滞不前,始终离不开或不愿意离开父母的呵护。以致高中甚至大学毕业了,但思维始终在书本上、校园里和对老师的依赖上,与社会大环境产生了较大断层。经验证明,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受社会教育,是有效克服不良心理,锻炼其坚强品格意志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在当前进行荣辱观教育,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具有其他教育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因而,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应注重把社会教育放在重要位置。
注重青少年学生的社会教育,要把握好我国南宋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朱熹曾经说过的“小以小成,大以大成,无弃人也。”就是说,只要根据各人能力的大小提出相应的要求,人一般就不会放弃努力。社会教育要与青少年学生身心的发展所具有的基础能力相适应,渐进接触,由浅入深,自然融入。使其“跳一跳”,用心思考一下就能够做得到。要及时把握青少年学生思想活动的脉搏,在他们徘徊不前时,给予适时鼓励;在他们积极融入有独到见地时,要给予充分的肯定,让他们树立起参与社会实践的信心和勇气,磨练自强不息的品质。
当然,青少年学生接受社会教育,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挫折,处理不好,也还会对他们的学业乃至人生产生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无论是老师、家长,还是社会的各阶层和党政部门,尤其是宣传、文化、教育、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都要注重为青少年学生接受社会教育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及时做好有关引导,教育和创造相关条件的工作。使他们在完成学业的同时社会知识也随之增长,又通过了解和认识社会来丰富学识,完成好学业,真正做一个未来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