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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续表)

 

指定代表委托人理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定错误;

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日至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投资人盖章签字:

 

 

 

     

注:1、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P;第2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