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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要精神 接待人员精神状态饱满,警容风纪严整。
二、物要整洁 接待室始终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三、说话和气 给群众一张笑脸;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让群众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办事公道 严格按照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五、服务到位 申请人资料齐备的1 0分钟内完成前台录入,资料不齐备的,列出清单,一次告知,二次办结,保证群众在10个工作日内拿到有效证件;外国人申请签证,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2 0分钟内办结。 六、特事特办 对确有紧急情况需要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有科长亲自接待,变群众跑为民警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在非工作时间内,为确有需要的申请人提供预约服务。 七、提供社会化服务 按照申请人的需求,提供特快专递、复印、语言告知、预约办证等社会化服务。 八、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 根据示范区公安局统一部署,每月1日、15日为支队长接待日(如遇双休日下延至星期一),处理疑难、投诉、举报等事务。 九、办事时限 公民申请因私出入境证照从受理到办结,我省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我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审批;对有特殊情况,需加急办理的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急件随到随办。(协查时间不计算在内) 十、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十一、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于因工作不力被群众投诉的,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公安局队伍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确关规定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029-87031901, 监督电话:029-87031902、029-8703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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