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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杨陵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陕发改代赈〔2008〕1204号)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与群众温饱及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着力改善杨陵区内有关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请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计划、资金、项目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长期发挥效益。
二、此次下达的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总投资72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6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2万元。具体资金安排和建设任务分别为:
1、农田水利建设。计划投资3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5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主要用于桶张、郭管、崔东沟、南杨、东桥、陈小寨等六村灌溉工程,修建机井及配套设施,新增灌溉面积500亩。
2、县乡村道路建设。计划投资42万元,其中上川口——下北杨村道路项目投资30万元,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5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修建道路3公里;夹道村——朱家界道路项目投资12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配套2万元,修建道路1.5公里。
三、严格执行省以工代赈计划,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对个别因条件发生变化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上报我局审批。
四、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18号)、《关于推行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陕财办农〔2005〕59号)以及《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陕发改〔2006〕31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杨陵区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将项目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并会同区财政局加强对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报帐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杨陵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以工代赈计划的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附件:2008年杨凌示范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预算内 以工代赈 计划 通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示范区审计局。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08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