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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电视台关于实施《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监督的意见》的通知

各部、室、栏目:
  8月17日,我台召开台务会议,专题讨论了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监督问题。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形成了我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监督的意见》,现印发,请组织编辑记者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学习材料目录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杨凌电视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监督的意见

  舆论监督是正确舆论导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督机制的重要手段。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于反对腐败、端正党风、反映民意、改进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于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2月17日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专门对舆论监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我台在舆论监督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积累了一些经验,有些舆论监督也收到了应有的效果,对于改进工作,联系群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舆论监督在群众中影响很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也非常重视舆论监督,为了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好,特提出以下意见:
  基本原则
  1、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政治家办台,要出以公心,批评和监督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
  2、坚持两个效益统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舆论监督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追求轰动效应吸引观众的想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必然出现导向失误,给工作添乱。
  3、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和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加强舆论监督与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并不矛盾,要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新闻舆论监督是代表党和人民意志的监督,不是媒体自身和记者个人的监督。不能为了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充当代言人,在媒体上发泄私愤、“鸣不平”。
  基本要求
  5、新闻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舆论监督一定要事实准确,记者要亲自调查,不能道听途说。防止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夸大事实,片面追求轰动效应。要用事实说话,让当事人说话,请主管领导机关和负责同志做结论,记者不要当裁判。谈话要留有余地,切忌说过头话,擅自“定性”,下“结论”。
  6、新闻舆论监督要选好角度,掌握密度。社会现象错综复杂,搞好舆论监督,需要从大局出发,抓那些领导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的问题,舆论监督的目的在于帮助改进工作。不能把个别现象和局部问题夸大为普遍和整体,不要集中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段时间。
  7、新闻舆论监督要抓好典型。要从一滴水中见太阳,于细微处见精神,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选典型要放在大背景下衡量,事小但内涵丰富,能反映社会发展中的大问题。
  8、新闻舆论监督要以理服人。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为准绳,入情入理,不能图一时痛快,感情用事。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设身处地,深入分析,善于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主观武断,强加于人。
  9、新闻舆论监督要注重结果和效果。要把揭露问题和解决问题衔接起来,不能一批了之,一曝了之,要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反映转化过程,收到积极效果。
  10、新闻舆论监督要严格把关。强化审稿制度,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批评报道或连续报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签字,拿不准的要向党工委宣传部或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请示。不宜公开发表的报道,要通过内参反映。
  选题要经过主管台领导批准方可进行,记者不能私自组团采访,更不能以“曝光”威胁勒索,谋取私利。
  报审程序
  11、一般性舆论监督报道由分管台领导审定。份量较重的监督稿件,由台务会集体研究、策划、决定。台长是舆论监督第一责任人,对舆论导向负总责。
  12、对重大的特殊的舆论监督报道,台上决定不了或把握不准的,应提出审稿意见,报党工委宣传部或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审定。
  保障措施
  13、加强记者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要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及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下去。要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对以舆论监督谋私、谋利的记者,一经查实,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14、台上动员社会力量,添置暗访专业设备,为舆论监督报道拍摄到第一手资料提供更大方便。
其他规定
  15、台上鼓励记者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报道。对舆论监督类报道在量化考核时要予以倾斜,对开展舆论监督成绩突出的记者要表扬、嘉奖。
  16、全年舆论监督报道总量应不低于全台宣传报道总量15%,《十分关注》栏目要把舆论监督作为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杨凌新闻》等栏目也要不断加大舆论监督报道的力度。
  17、对不宜公开报道的情况,台上不定期制作成为内参片,邀请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观看。
18、要进一步加大对我台新闻热线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及时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增强新闻舆论监督与群众的贴近性和互动性。
  附件: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学习材料目录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白岩松《关于舆论监督的自问自答》(载北京出版社出版的《见证〈焦点访谈〉》
  3、吕少波《关于暗访》(同上)
  4、任贤良《改革创新  服务大局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在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评论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载《西部广播影视》04年第3期)
  5、《中央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十条主流意见》(载《电视新闻动态》04年第7期)
  6、《重振电视新闻评论的影响力》(载《电视研究》0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