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范财政局会计管理工作依据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会计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 1、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5)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超过两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必须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和会计电算化(初级)。 3、收费标准: 考务费30元/门(含报名费), 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考试分期进行。 4、财政局会计管理工作: (1)工作程序:接受报名,汇总上报,制作准考证,安排考场,实施考试,组织阅卷登分,颁发证书。 (2)办事时限:考试每年进行一次,每年11月份报名,次年4月份考试。 (3)全省统一划分分数线,分数合格者,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考试级别: (1)初级资格考试(原会计员考试和助理会计师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原会计师考试)。 2、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财政经济法律、法规、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第二、报考初级资格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三、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五月份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当年通知。 4、报名时间和办法: 第一、报考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进行。 第二、报名办法: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的组织工作有示范区财政局负责 (2)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会计证、毕业证、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版黑白布纹照片三张(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各一张)申请报名。报名时应带的证件,均要原件。 填写《考试报名表》,并用2B铅笔填涂报名卡,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 5、财政局会计管理工作: (1)工作程序:报名审核--汇总--上报--发放准考证—通知考试。 (2)办事时限:根据每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及省财政厅工作安排严格执行。 6、收费标准: 报名费按规定40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