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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参赛组织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2007)59号文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好第一赛程参赛组织工作。为了鼓励全区财会人员积极参赛,经我局研究,决定对我区第一赛程参赛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本届大赛第一赛程杨凌示范区设立个人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由示范区财政局颁发证书。对于组织较好的单位作为评定大赛组织奖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加大激励力度,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提供方便条件,积极组织,动员更多人员参与第一赛程答题。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参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各省管县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院校: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陕财办会〔2007〕19号)印发以来,得到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相继印发文件,组建机构,对大赛进行安排和部署。目前,大赛第一赛程已经启动(第一赛程8月1日~9月20日),第二赛程(陕西赛区)筹备工作有序展开,为了做好第一赛程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夯实大赛的群众基础。 本届大赛是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背景下,举办的一次群众性会计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普及活动。通过竞赛对于提高财会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单位会计管理水平,宣传财政会计工作,扩大会计社会影响,推动会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夯实大赛的群众基础,是大赛成功举办的关键。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财会人员参与大赛,要把财会人员上网答题作为财会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高等院校要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大赛,引导财会专业学生把专业学习和会计实务相结合,提高实际应用能力,把参与大赛作为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各地财政部门要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提高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认识,进行重点宣传,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动员更多人士参与大赛,为大赛成功举办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二、加大激励措施,强化考核,提高大赛第一赛程参赛率。 为了鼓励财会人员参赛,《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陕财办会[2007]19号)中的激励措施外,决定对第一赛程(陕西赛区)参赛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一)本届大赛第一赛程陕西省设立个人一等奖100名,二等奖300名,三等奖1000名,由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证书。 第一赛程获奖参赛人员将视同完成2007~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学习内容,各地市会计管理机构直接予以登记确认。 (二)获得第一赛程陕西省前300名的参赛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者直接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均应参与本届大赛第一赛程竞赛上网答题,其是否参赛将作为持格证人员年度监督检查的一项内容。 (四)参加2007~2008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人员必须参与第一赛程竞赛,参赛成绩作为评审重要评审依据,纳入评审量化总分。 (五)第一赛程参赛情况将作为评定大赛组织奖、评选先进学会、先进会计工作者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各地、各单位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激励措施,加大激励力度,强化考核,提供方便条件,动员更多人员参与第一赛程答题。陕西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第一赛程竞赛期间,定期在陕西会计网公布各地各部门参赛情况(参赛总人数、参赛比例等),提供查询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参赛信息服务,方便各地各单位考核。 三、及时申报竞赛组队报名,做好第二赛程准备工作。 根据陕西省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实施方案,各地区、部门、单位应于2007年8月20日前完成第二赛程竞赛代表队的组建,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填报《陕西省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参赛代表队申报表》(附件),报陕西省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批准,确定大赛参赛资格。 四、做好大赛资料征订工作,为参赛人员和参赛单位服务。 汇集最新财政会计和法规的大赛资料,是竞赛学习的内容,同时也是一部经济管理工作实用的工具书。为了满足竞赛学习需要,现再次紧急征订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资料。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订价35元/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订价30元/本),需要这次大赛辅导材料的单位速于8月15日前将征订数字及书款报陕西会计学会。 单位:陕西会计学会 账号:0402014201143107 开户行:西安市四府街信用社 地址:西安市南四府街4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6楼 联系人:朱 梅 联系电话:029-87611735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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