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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档案馆
  1、《档案法》的制定与修改情况是怎样的?
  答: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同日,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布第58号主席令,决定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修改。
  2、《档案法》中档案的定义是什么?
  答: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4、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答: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5、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6、《档案法》对各级各类档案馆及各单位档案机构保管档案有什么要求?
  答: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的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7、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若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或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那些措施?
  答: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和征购。
  8、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满多少年向社会开放?
  答: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
  9、哪些人享有档案优先利用权?
  答: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10、哪些档案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
  答:损毁、丢失、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涂改伪造档案,擅自出卖、转让档案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11、《档案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哪些?
  答: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2、国家对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在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答: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13、《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什么?
  答: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14、公民和组织利用档案的合法证明是指哪些?
  答:是指介绍信、工作证或者身份证。
  15、关于档案公布的特定形式包括哪些?
  答:通过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通过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的全文或者摘录汇编;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者其复制件。
  16、对拒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可以给予何种处分?
  答: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7、《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的罚款数额是多少?
  答: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8、重点工程项目,其档案如何管理?
  答: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项目的基本概况向同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依法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工程竣工时,档案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参加档案验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主管部门或者档案机构报送档案。
  19、档案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答:合法原则、合理原则、越权无效原则、公开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及独立行使执法职能原则。
  20、《刑法》设置的和档案有关的罪名有哪些?
  答:《刑法》第329条设置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和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其最高刑罚可达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