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办通字〔2007〕10号
为了理顺和规范示范区常设议事机构及临时工作机构,请各部门、各单位对以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文成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和临时工作机构进行清理,并按要求将登记表于4月24日前报管委会办公室。
附件:示范区常设议事机构和临时工作机构情况登记表
联系人:梁占昌 电话:87036880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2007年4月17日